为加强我校校园环境宣传管理,规范校内宣传品(横幅、LED电子屏♈️、喷绘❤️、道旗等)工作👨🦰🪵,使之成为服务学校中心工作的重要手段和方式🚵🏻♀️,同时进一步构建和谐校园🚗🙆,逐步建设与世界一流音乐学院相匹配的校园文化环境,特制定本办法。
一🙆🏿♂️、管理分工
校园宣传品由党委宣传部、国际交流处/港澳台办公室、后勤保卫处等部门协同管理。各部门管理职责如下:
1、宣传部主要负责接受各单位提交的宣传品申请,并对宣传品内容、规格、式样、时间、地点进行审批🧘🏻♂️。
2𓀛、国际交流处/港澳台办公室负责会同审核涉外、涉港澳台活动宣传品的内容🍑🧕🏽。
3、后勤保卫处按照本规定对宣传品进行监督和管理,并对违反规定的情况进行纠正和处置👰🏼♀️。
二、管理原则
各单位本着节约原则,尽量多采用网络新媒体✷、LED屏等形式开展宣传;对所设置的宣传品,务必严格审核把关宣传品内容,不得出现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内容🕘,不得擅自进行商业性广告宣传活动。
1🫁、横幅👨🏽🏫😲:原则上一律禁止在公共区域、楼宇外侧等室外场合悬挂横幅📗👳🏻♂️。
2🛼🧑🏽🏭、LED屏幕💶:由党委宣传部统一协调校内LED屏幕资源进行宣传。
3、喷绘🪽🗝:原则上一律禁止在公共区域🛌🏻、楼宇外侧等室外场合摆放喷绘🌕🔙。重大主题宣传及新生报到、毕业典礼、校园招聘等全校性重大公共活动除外🧛🏻♀️。
4🔈、道旗:由宣传部统一在校园灯杆等处设置道旗位置,在各系部提出需求的基础上,按照“先报先得”的原则统一安排。如遇学校重大活动、思想理论宣传、法定节日庆典除外等重大节日,宣传部有权调整使用时段🍁。
5🛍️、其他宣传品:应注意与校园环境的协调与和谐,不得随意张贴摆放。
三🙍🏼♂️、摆放期限
一般不早于活动开始前一天🧣,不晚于活动结束后一天。同一系列活动,在相同时间段内只能申请一次资源🧏🏼🤷🏻♀️。
四🚣🏿♀️、申请流程
1👨🏻🦼、宣传品审核实行“一门式”服务✯,由党委宣传部负责接受申请与反馈结果🧑🏿🦰。
2、宣传品如有涉外🐦🔥、涉港澳台内容,需提交国际交流处/港澳台办公室会签。
3、相关申请至少提前五个工作日提交到党委宣传部🥁。申请单位根据审批结果制作宣传品👳🏼♂️,不得先行制作👍🏻。
学校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以上要求执行,并接受后勤保卫处的监督和管理🏫。对屡次违反要求、情节严重的单位,将予以通报批评⛹🏿,并视情节取消其一个学期至一个学年的申报资格🩹。
五、附则
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⇒,此前文件中相关内容如与本办法冲突,以本办法为准✈️。
本办法由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。
